颁布功夫:2022-07-18起源:知识产权贯标资讯点击:0 返回列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发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领导定见》(中发〔2017〕2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系统建设推进全面质量治理的定见》(国发〔2018〕3号),,,,,,2018年2月11日,,,,,,国度认监委、国度知识产权局结合颁布了《知识产权认证治理法子》(2018年第5号布告)(以下简称《治理法子》,,,,,,点击相识详情),,,,,,旨在全面规范知识产权认证活动,,,,,,提高知识产权认证有效性,,,,,,加强对认证机构事中过后监管。。。。。。。《治理法子》的出台是落实我国创新型国度建设和质量强国建设的具体行动,,,,,,为推动构建切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要的知识产权认证系统提供了沉要的律例和政策凭据。。。。。。。
2013年11月,,,,,,国度认监委、国度知识产权局结合印发了《知识产权治理系统认证执行定见》(国认可联〔2013〕56号)(以下简称《执行定见》),,,,,,共同索求发展知识产权治理系统认证工作。。。。。。。截至2017年底,,,,,,累计有8127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治理系统认证,,,,,,覆盖全国29个省市。。。。。。。据调查统计,,,,,,99.2%获证企业以为知识产权治理系统有效地提升了企业创新能力,,,,,,有利于企业在市场中获得竞争优势;;;;;;76.16%获证企业已将知识产权治理上升至企业战术高度,,,,,,两全布局研发方向和经营战术;;;;;;58.2%获证企业以为成立知识产权治理系统有助于加快企业实现创新收益。。。。。。。实际证明,,,,,,企业知识产权治理系统认证已成为全面提高企业内部治理水平、获取表部竞争优势的沉要抓手,,,,,,在助推企业创新发展,,,,,,提升企业主题竞争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鼎新,,,,,,建设创新型国度等方面阐扬了沉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急剧发展,,,,,,《执行定见》已经不适应新局势的要求,,,,,,亟待造订《治理法子》。。。。。。。
一、《治理法子》造订的必要性
(一)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
党的十九大汇报强调,,,,,,我国经济已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提倡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ぁ⑹褂”。。。。。。。为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成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认证造度,,,,,,全面提高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使用效益、;;;;;;こ尚Ш椭卫硭,,,,,,有必要通过《治理法子》,,,,,,将单一的知识产权治理系统认证拓展为涵盖治理系统、服务认证两类的知识产权认证系统,,,,,,加快实现面向企业、高档院校、科研组织重要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认证“全覆盖”。。。。。。。
(二)适应国度认证认可有关司法律规订正的必要
随着《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治理法子》等上位法的订正和沉新颁布,,,,,,《执行定见》中的部门划定已经不切合新的要求,,,,,,有必要通过《治理法子》的大局,,,,,,对《执行定见》的重要内容进行批改美满,,,,,,使之切合上位法的要求。。。。。。。
(三)贯彻落实国度“放管服”鼎新工作的必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鼎新要求,,,,,,缜密萦绕创新能力建设和全面质量治理提升两大沉点工作,,,,,,亟需在知识产权领域引入认证认可伎俩,,,,,,优化当局服务,,,,,,加强事中过后监管,,,,,,推动知识产权治理系统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体表此刻:一是进一步盛开认证市场,,,,,,引发市场活力,,,,,,激励发展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知识产权认证机构;;;;;;二是守护认证有效性,,,,,,设置认证公信力,,,,,,强化认证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专业性要求;;;;;;三是加强事中过后监管,,,,,,规范认证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维持健全、平正、有序的认证市场秩序。。。。。。。
二、重要内容
《治理法子》蕴含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工作准则
知识产权认证尝试的是国推认证造度,,,,,,即国度认监委和国度知识产权局,,,,,,以统一治理、分工合作、共同执行的准则,,,,,,凭据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选择确定合适的知识产权领域国度尺度为认证凭据,,,,,,共同造订、调整和颁布知识产权认证目录,,,,,,并组织发展知识产权领域认证工作。。。。。。。
(二)认证机构资质要求
认证机构资质要求分为通用性要求和专业性要求。。。。。。。通用性要求是切合《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治理法子》的有关划定,,,,,,同时明确从事知识产权领域的认证机构该当切合“拥有从事知识产权认证活动的有关专业能力要求”的专业性要求。。。。。。。
(三)认证审核人员要求
认证审核人员该当“满足从事知识产权认证活动所需的有关知识与技术要求”,,,,,,且切合国度认证人员资格有关要求。。。。。。。认证审核人员尝试专职造。。。。。。。
(四)认证机构及分支机构行为规范
一是加强对分支机构及处事机构的治理。。。。。。。认证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处事机构的,,,,,,应在设立之日起30日向国度认监委和国度知识产权局报送有关信息。。。。。。。二是强化认证机构主体责任。。。。。。。认证机构该当对分支机构执行有效治理,,,,,,对其分支机构认证业务活动承担相应责任。。。。。。。三是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对认证了局掌管并承担相应的司法责任。。。。。。。四是认证机构应成立风险防备机造、人员治理造度以及机构内部治理、造约、监督和责任机造。。。。。。。五是明确认证机构职责领域,,,,,,不容认证机构从事与其认证工作有关的征询、代理、培训、信息分析等服务,,,,,,以及产品开发和营销等活动。。。。。。。
(五)认证法式
一是要求认证机构依照认证根基规范、认证规定划定的法式要求执行认证活动,,,,,,认证过程齐全、客观、真实,,,,,,不得增长、削减或者遗漏法式要求。。。。。。。二是划定认证机构不得向失信或违法违规企业出具认证证书,,,,,,即被知识产权行政治理部门或者其他部门责令破产整顿的,,,,,,或者纳入国度信誉信息失信主体名录的。。。。。。。三是要求认证机构对认证过程做出齐全纪录,,,,,,保留相应认证资料。。。。。。。四是明确监督审核具体要求。。。。。。。每次监督审核内容毋庸与初次认证一样,,,,,,但该当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覆盖系统的全数身分。。。。。。。
(六)监督治理
一是明确国度层面的监管。。。。。。。国度认监委结合国度知识产权局成立知识产权认证监管协同机造,,,,,,对知识产权机构及其认证活动执行监督查抄。。。。。。。二是明确处所层级的监管。。。。。。。处所认证监管部门、处所知识产权行政治理部门在所辖区域内,,,,,,遵循各自法定职责,,,,,,成立相应的监管协同机造,,,,,,执行监督查抄,,,,,,查处违法行为。。。。。。。三是对认证机构资质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不能持续性地满足认证机构资质前提等行为,,,,,,撤销资质。。。。。。。四是强化信息公开,,,,,,阐扬社会监督作用。。。。。。。要求认证机构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大局向公家提招认证证书有效性信息。。。。。。。
三、有关事项的注明
(一)认证机构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
(1)通用性要求
通用性要求为《认证认可条例》第十条以及《认证机构治理法子》第八条的有关划定,,,,,,具体为以下五方面:一是获得法人资格;;;;;;二是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三是有切合认证认可要求的治理造度;;;;;;四是注册本钱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五是有10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
(2)专业性要求
《治理法子》第十一条所述的专职认证人员专业性要求具体如下:一是上述10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必须涵盖关于自愿性认证领域目录和资质审批要求》(国认可〔2016〕第24条)中划定的六类人员;;;;;;二是10名以上专职认证人员中至少8名拥有从事知识产权认证活动的有关专业能力要求,,,,,,即至少1名认证规定和认证规划造订人员,,,,,,至少6名认证审核人员,,,,,,至少1名认证决定或复核人员;;;;;;三是专利代理人资格可作为“拥有从事知识产权认证活动的有关专业能力要求”的证明凭据。。。。。。。
2.审批法式
认证机构资质审批法式遵循《认证机构治理法子》第九条的有关划定执行。。。。。。。认证机构的申请人该当向国度认监委提出申请,,,,,,提交切合上述“资质要求”的申请资料及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掌管。。。。。。。认证机构资质审批法式详见“国度认监委(www.cnca.gov.cn)-处事大厅-行政许可项目-设立认证机构审批”。。。。。。。
3.申请资料
认证机构资质申请所需资料详见“国度认监委(www.cnca.gov.cn)-处事大厅-行政许可项目-设立认证机构审批-申请资料目录-设立认证机构资料要求”。。。。。。。
4.处罚划定
如认证机构在资质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不能持续性地满足认证机构资质前提等行为产生,,,,,,国度认监委将遵循《认证机构治理法子》第三十六条的有关划定,,,,,,采取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核准且赐与忠告,,,,,,以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的处置。。。。。。。针对不能持续性地满足认证机构资质前提的,,,,,,国度认监委将遵循《认证机构治理法子》第三十一条的有关划定,,,,,,凭据利害关系人的要求或者凭据权柄,,,,,,撤销其资质。。。。。。。
(二)认证审核人员
《治理法子》第十一条划定了认证审核人员的有关要求。。。。。。。
1.资格要求
(1)通用要求
遵循中国认证认可协会颁布的《治理系统审核员注册准则》(CCAA-101-2)第二章的通用要求执行。。。。。。。
(2)特定要求
认证审核人员该当“满足从事知识产权认证活动所需的有关知识与技术要求”的具体要求同认证机构专业性要求,,,,,,即认证审核人员拥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视为“具备满足从事知识产权认证活动所需的有关知识与技术要求”。。。。。。。具体拜见《治理系统审核员注册准则》(CCAA-101-2)附录A.10。。。。。。。
2.专职要求
《治理法子》第十一条划定认证审核人员该当为“专职认证人员”。。。。。。。国度认监委划定,,,,,,满足以下前提的人员能够认定为认证机构专职人员:
一是与认证机组成立劳动关系并签定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社保缴费单元为认证机构、认证机构分支机构或认证机构委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是认证机构返聘的拥有认证人员注册资格的退休人员和企事业单元内退人员。。。。。。。正式退休或提前退休的人员,,,,,,提供退休证明以及与认证机构签定的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内退人员提供由退休前地点单元或单元人事部门确认的证明以及与认证机构签定的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
三是认证机构的出资方为事业单元时,,,,,,由出资方录用在认证机构任职的事业假造人员。。。。。。。由认证机构的出资方提供事业假造证明。。。。。。。
3.处罚划定
若认证审核(审查)人员在从事认证活动过程中不切合专职要求的,,,,,,国度认监委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三条的划定进行处罚,,,,,,即“认证人员从事认证活动,,,,,,不在认证机构执业或者同时在两个以上认证机构执业的,,,,,,责令更正,,,,,,赐与终场执业6个月以上两年以下的处罚,,,,,,仍不更正的,,,,,,撤销其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