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据潇湘晨报报路“绝味鸭脖”告状“纯味鸭脖”,,,,,,湖南高院审理判决:“纯味鸭脖”终场侵权并赔偿“绝味鸭脖”90万。。。。。。
多所周知,,,,,,绝味鸭脖可谓卤味巨头,,,,,,前几年虽因低俗告白引发过公共不满,,,,,,但其市场职位仍不容幼觑。。。。。。从长沙南门口第一家门店算起,,,,,,绝味鸭脖深耕鸭脖主业,,,,,,扛住了20年风风雨雨,,,,,,全球门店数量超1万+,,,,,,喜获卤味“门店王”称号。。。。。。
幼编查问了下商标局官网,,,,,,“绝味”品牌保;;;;;;な加2005年,,,,,,目前申请注册有300多枚商标。。。。。。
这次案件的起因:去年绝味公司发此刻湖南、贵州、广东、云南、四川等地出现多家名为“纯味”的店铺,,,,,,不仅门店的装建风格与绝味近似,,,,,,连使用的商标类似度都很高——均为手握红辣椒的鸭子与文字组合,,,,,,其官方网站还将门店照片与商标置于显著地位宣传。。。。。。
(“绝味”VS“纯味”门头对比)
不看图片感触这两个名字关联度可能不大,,,,,,看到图片内心惊呼:在仿照的路路上,,,,,,人类的智慧可谓无限无尽。。。。。。
绝味公司以为纯味公司此举已经组成商标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遂将其诉至法院。。。。。。
湖南高院审理后以为:首先,,,,,,两款商标均用于板鸭、鸭脖等食品领域,,,,,,二者的使用领域一样;;;;;;;其次,,,,,,两款商标在大局上都属于漫画鸭子图形+“纯(绝)味”+竖写的“鸭脖”两字,,,,,,固然鸭子图案有所区别,,,,,,但组合后,,,,,,整体上只有“纯”与“绝”一字之差,,,,,,还使用了类似的字体状态,,,,,,对通常消费者来说已经具备了较大的混合可能性,,,,,,组成对绝味公司涉案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湖南高院最终判决:纯味公司立即终场侵害绝味公司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立即终场使用与绝味公司一样或近似装潢的告白宣传、加盟许可招商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绝味公司经济损失共计90万元。。。。。。
相信赖何一个行业,,,,,,任何一家企业,,,,,,一路发展过来,,,,,,不成预防的会遇到跟风仿照者,,,,,,商标维权是保;;;;;;て放谱詈玫睦鳌!。。。。这次商标维权并非“绝味”第一次维权,,,,,,在此之前也曾状告过“绝味兔”“绝味烤鱼“绝味凉皮”等商户。。。。。。
长沙市岳麓区某幼吃店在门店牌号上使用了“桥头排骨 绝味热卤”等字样,,,,,,经营的产品领域为幼吃,,,,,,蕴含凉皮、凉面、酸辣粉、卤牛肉、卤猪肉、排骨等。。。。。。绝味公司以该幼吃店牌号使用“绝味”字样,,,,,,加害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遂将其诉至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岳麓法院一审以为,,,,,,被告牌号中使用的“桥头排骨 绝味热卤”的字体为通常字体,,,,,,与绝味公司注册商标的文字不组成一样、类似;;;;;;;不组成商标侵权。。。。。。
绝味公司不服,,,,,,法定期限内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长沙中院二审以为,,,,,,“绝味”二字本系用于表白“绝妙的味路”的意思,,,,,,但经过绝味公司的使器拥有了显著性。。。。。。绝味公司注册的“绝味”商标该当获得保;;;;;;ぁ!。。。。最终判决:被告幼吃店赔偿绝味公司经济损失(含合理维权开支)9000元。。。。。。
对此幼编幼我概想:被告牌号中使用“桥头排骨 绝味热卤”,,,,,,若是只是用“绝味”二字表白其销售的是“美味的食品”,,,,,,并不凸起“绝味”商标,,,,,,则该使用方式不属于《商标法》意思上的使用,,,,,,不组成商标侵权。。。。。。
那么,,,,,,商标侵权案件到底怎么评价??????有何判定尺度呢??????
一、凭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划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加害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统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一样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统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一样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合的;;;;;;;
(三)销售加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造作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造作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赞成,,,,,,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有意为加害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方便前提,,,,,,援手他人执行加害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侵害的。。。。。。
二、凭据《商标侵权判断尺度》有关划定,,,,,,判断是否组成商标侵权有以下尺度:
1、必要判断涉嫌侵权行为是否组成商标法意思上的商标的使用。。。。。。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服务场所以及买卖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告白宣传、展览以及其他贸易活动中,,,,,,用以鉴别商品或者服务起源的行为。。。。。。
2、必要综合思考使用人的主观意图、使用方式、宣传方式、行业通例、消费者认知等成分。。。。。。
3、判断商标是否一样或者近似,,,,,,还该当在权势人的注册商标与涉嫌侵权商标之间进行比对。。。。。。
4、比对该当以有关公家的通常把稳力和认知力为尺度,,,,,,选取隔离观察、整体比对和重要部门比对的步骤进行认定。。。。。。
5、在商标侵权判断中,,,,,,在统一种商品或者统一种服务上使用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或者类似服务上使用一样、近似商标的情景下,,,,,,还该当判断是否容易导致混合误认。。。。。。